推广 热搜: 电子  服装  创业  空调  轴承  家电  GPS  木门  供应  物流 

广西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12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9-11-08     来源:环球网    浏览:18    评论:0    
核心提示:广西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12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我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广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并于12月1日起施行。这将是广西甚至全国户籍制度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规定》让跨地区人口完全自由流动成为现实。

“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规定》维护进城农民的农村权益,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让他们吃下定心丸,安心进城落户。

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是新时代户籍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涉及农业转移人口的切身利益和公平发展。

《规定》明确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依法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区内顺畅转移接续。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实行分类排序,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规定》对落户便利、住房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进一步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提供保障。同时,对区内农村籍大学生新落户实行“来去自由”政策,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可以说,这次广西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有益尝试,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打赏
本条信息网址: https://www.zyhoo.com/news/show-2237829.html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和互联网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不对网站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费发布信息,上网做生意,就上发吧信息网.发吧,发吧,祝您生意发发!(c)2008-2022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系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发吧信息网(www.zyhoo.com)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